09 · Tax & Compliance
进项税额
Input VAT
又称:进项税 / Input Tax
一句话定义
进项税额是采购时支付、可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,其取得时点与完整性直接影响企业现金流。
进项税额是什么?
进项税额指企业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,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。
进项税额管理的核心是「应抵尽抵、及时抵扣」,因为每少取得 1 元进项税,就多缴 1 元增值税。制造业常见的进项流失路径包括: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简易计税导致无法开具专用发票;采购时以「便宜」为由接受不开发票的价格(实际损失超过价格优惠);采购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而未作正确处理;以及取得发票后未及时认证抵扣。
同时需注意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:用于简易计税项目、免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;以及非正常损失(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)对应的进项税额,需按规定转出。
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?
可抵扣进项税额 = 不含税采购金额 × 适用税率
(13% 货物 / 9% 交通运输与部分服务 / 6% 现代服务)
进项税额转出 = 用于非应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非正常损失的对应进项税额核心要点
- 应抵尽抵、及时抵扣:每少取得 1 元进项就多缴 1 元增值税。
- 「不开票便宜 X%」通常不划算,需与税率比较。
- 非正常损失与集体福利对应的进项税须转出。
- 进项取得时点直接决定当期现金流出。
制造业实例:「不开票便宜 5%」到底划不划算
某厂采购钢材,供应商提出两种报价:开票价 4200 元/吨(不含税);不开票价 4000 元/吨(相当于不含税价降低 4.76%)。年采购量 3200 吨。
方案一(开票):不含税采购额 1344 万元;进项税额 = 1344 × 13% = 174.72 万元,可抵扣。实际现金支出(含税)= 1518.72 万元,但可抵扣 174.72 万元,净现金流出 1344 万元。
方案二(不开票):无进项可抵,不含税采购额 1280 万元全额计入成本,实际现金支出 1280 万元,但无法抵扣,相当于净流出 1280 万元。
表面方案二现金支出少 64 万元。但考虑所得税影响:方案一成本 1344 万元,方案二成本 1280 万元,成本降低 64 万元,少抵扣的进项税 174.72 万元是确定的现金损失。综合而言,方案二实际多损失 = 174.72 − 64 × (1 − 25%) = 174.72 − 48 = 126.72 万元(按 25% 所得税率考虑成本扣除的税收价值)。
结论:不开票便宜 4.76% 远不足以补偿丧失的进项抵扣。要打平,价格折扣需达到约 11.5%(即不含税价降至约 3717 元/吨)。这个测算可以直接用于采购谈判。
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
接受「不开票便宜」的报价,会让企业损失远大于价格优惠的进项抵扣,同时带来合规风险。另一个问题是进项税额取得后不及时认证抵扣,造成资金占用。
关于进项税额的常见问题
哪些进项税额不能抵扣?
主要四类: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与服务;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购进货物;购进的贷款服务、餐饮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;以及取得普通发票或不合规凭证的支出。
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情况?
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因用途改变而不符合抵扣条件时,需从进项税额中转出,计入相关成本或损失。例如已抵扣的原材料后来用于集体福利,或其发生了管理不善导致的毁损。